【明報專訊】21歲男子上月跟蹤剛放學的8歲女童回家,及後前往公廁自瀆。當他看見女童出門時,再上前謂「我給你200元,跟我返屋企玩」。女童父親知情後報警,警方兩日後拘捕該男子。該男子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裁判官先索閱該男子的心理、背景、勞教中心及精神科醫生報告,將案押後本月31日判刑。 稱自瀆「無搞佢」 官:構心理傷害 被告沈天韋的代表律師求情稱,被告來自單親家庭,朋友少,讀完中三後便踏出社會工作。他於2016年因同類案件被捕,獲釋後在油站工作,月入1.5萬元。辯方續稱,被告並沒對女童造成實質傷害。惟裁判官指出,他的所為會對女童造成嚴重心理傷害。 案情指出,被告去年12月5日中午,在西環碰見剛放學的女童X,尾隨X至其寓所大堂。X返家及更衣後,離家甫出門時被告便走前對X說「我給你200元,跟我返屋企玩」。X受驚及跑走,並將事件告訴父母,其父報警。警方根據大廈閉路電視認出被告,同月7日將其拘捕。 被告曾向警方稱,「我無搞佢(X),淨係自己打飛機(自瀆)。」他又在警誡下承認,案發時看見X穿著校服起色心而跟蹤她,又稱後來曾兩度前往男公廁自瀆,之後再碰見X,再問X可否跟他回家「玩遊戲」。X拒絕,被告便前往女公廁再度自瀆。 【案件編號:ESCC299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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