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育有兩女的中年情侶,去年11月因虐待其兔唇的12歲長女被判兩年感化令。惟判刑一個月後,二人帶同10歲幼女到海洋公園「共享天倫」時,拾取路人遺下的手機,更將電話套和兩張SIM卡放於幼女背囊,保安發現報警。二人昨承認盜竊和處理贓物罪,裁判官嚴厲斥責他們沒有關心細女,又問在幼女面前被捕「有無覺得醜」,明言監禁完全適合,二人還押至本月29日判刑。 以綜援度日 稱欲將手機套現幫補 辯方為40歲女被告和36歲男被告求情稱,其家庭倚靠每月領取1.5萬元綜援度日,長女現時仍接受社署的兒童住宿照顧服務。二人案發當日打算帶幼女到海洋公園享受家庭樂,但女被告看見一長椅上有一部手機,萌生貪念;他們欲將手機套現,以應付生活。女被告應訊時身體佝僂,非常消瘦及面色灰黃。 手機自己袋 SIM卡機套放幼女背囊 裁判官質問為何男被告將所偷手機放自己袋中,兩張SIM卡和電話套另放幼女背囊,男被告聲稱自己的袋太細。裁判官聞言即問二人,當細女望茈L們當場就逮時有什麼反應,「有無驚、有無嚇親、有無覺得醜?」明言二人完全適合監禁刑罰,但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和背景報告再判刑。 案情指稱,去年12月16日在海洋公園纜車站附近,一名市民遺下手機在長椅上,女被告拾獲後交予男被告,男被告拆去電話套和兩張SIM卡,並放入同行幼女的背囊。該名市民發現遺失手機後告知保安,保安翻看閉路電視片段後發現二人所為及其所在地,通知警方在入口處拘捕二人。警誡下二人均承認貪心犯事。 兩名被告違反虐兒案所判下的感化令,裁判官暫未表示如何處理。該案披露二人早於2008年已虐待其時兩歲大的長女,令她一直入住寄養家庭直至2015年。豈料長女返家後,兩被告不但沒向她提供足夠禦寒衣物及足夠食物,更不准她用熱水洗澡,又曾罰她單腳企通宵,男被告則4 至5 次以砧板拍打長女頭部。兩人施虐期由2016年至2017年末,長女在功課中向老師表達自殺傾向,透露父母偏心胞妹。其後社工看見長女在嚴寒下只穿薄衣上學,追問下才揭發兩名被告歷年來的行為。 寒冬薄衣上學 揭兔唇長女被虐逾年 大律師陸偉雄說,感化令非終極判刑,如感化令期間再干犯另一罪行,違反感化令條件,原來判處感化令的法官會就當時案件重新判刑。而審理是次盜竊和處理贓物案件的裁判官判刑時,會獨立判刑,不會考慮其感化令背景。 【案件編號:ESCC1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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