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創新及科技基金已成立19年來,累計獲340億元撥款推行14項資助計劃;《施政報告》去年建議倍增16所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香港分中心(下稱「香港分中心」)及7間大學技術轉移處每年資助額。有議員認為,上述單位的經費用途欠透明度,難以理解其開支及研究成果。創新科技署長蔡淑嫻表示,創科基金的撥款只佔實驗室開支的一部分,未來會提供更多資料說明研究成果。 去年《施政報告》建議2019/20年度起倍增相關資助上限:每所國家重點實驗室及香港分中心每年的資助額,由現時500萬增至1000萬元;7間指定大學技術轉移處的資助由每年最多400萬增至最多800萬元。 創科署長:將說明研究成果 立法會議員馬逢國昨日於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表示,政府未提供足夠資料說明上述研發單位的經費來源及用途,難以理解其開支及研究成果。蔡淑嫻解釋,創科基金的資助只佔其支出「一部分,並非全部」,資助主要用以支付人手、設備及消耗品的痡`開支;研發單位亦有其他資助,如合約研究、大學撥款等。蔡澄清,「國家重點實驗室」及「香港分中心」的稱號只反映國家科技部對其研究能力的肯定,並沒有提供痡`資助。 另外,蔡表示,7間大學技術轉移處的開支約1000萬至3000萬元不等,創科基金的資助佔其支出約10%至30%,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及大學亦有撥款支持,開支由大學「包底」。至於上述各單位的成果,蔡淑嫻說將會提供更多資料說明。 金融界議員陳振英表示,現時創科基金下的資助計劃有14項,「林林總總,名目甚多」,部分資助範圍類近,建議政府合併計劃。蔡認同有此需要,而今年新推出的「夥伴研究計劃」已整合了「大學與產業合作計劃」和「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下合作項目的類別,未來將會繼續整合及理順各計劃的行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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