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特首曾蔭權昨日刑滿獲釋後,隨即享有部分前行政長官的待遇。他離開瑪麗醫院時由俗稱「AM車」的政府車輛接載,同行亦有俗稱G4的要員保護組人員貼身保護。他其後返回位於渣甸山畢拉山道的高級公務員宿舍。 資料顯示,除上述待遇外,行政長官離任後還可享用辦公室及秘書處支援、名片或文章可終身使用特區區徽、可終身使用機場貴賓室,以及享有終身醫療及牙科福利。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的曾蔭權正就定罪上訴,外界關注一旦上訴失敗,能否繼續享有相關待遇。 政制局:若不能做禮節工作 重新調配資源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指出,政府一直按立法會財委會批准,為所有前任行政長官提供支援及其他終身福利,包括辦公室和行政支援、汽車連司機服務、禮遇安排、保安及醫療和牙科護理。若個別前行政長官不能做相關的推廣及禮節性工作,以致他毋須使用有關支援,政府會重新調配相關資源作其他適當用途。警務處指出,一直按財委會批准為所有前任行政長官提供支援及其他終身福利,當中包括保安服務。基於保安理由,警方不作評論。 禮賓處:受勳者損名聲 考慮褫奪 曾蔭權2002年從公務員退休轉任問責官員,當時可一筆過最多獲得約1200萬元退休金及每月約8萬元長俸。公務員事務局稱不評論個別個案。根據《退休金條例》有關規定,已獲批予退休金的公務員,若被裁定犯了任何與公職有關的罪行,而該罪行對香港造成嚴重損害或可能令人對公職服務大失信心,可能不獲批退休金,而已獲批退休金亦可被取消、暫停支付或扣減。 曾蔭權在2002年獲政府頒發大紫荊勳章。禮賓處回覆稱,如獲授勳人士的行為,會對其應否繼續擁有該勳銜構成疑問,或做出有損授勳及嘉獎制度名聲的行為等,政府會考慮是否褫奪勳銜,但不會評論個別個案的具體考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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