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不少鄰近城市均已實施不停車繳費,例如新加坡自1998年推行電子道路收費,據當地交通部資料,政府按不同路段、不同時段及不同車輛類型收費,車輛在車內貼標籤,經過「龍門架」時自動扣費,現時收費最高為6新加坡元(約35港元),收費水平每3個月檢討一次,會視乎相關路段車速是否「最佳水平」,再調整收費以控制車流量。 台灣的高速公路自2003年推出電子收費,最初是人手與電子收費並行,車輛要安裝一部機器;到2012年改用標籤取代機器,供應商推出電子收費九折,令電子收費使用率在20個月內由四成增至九成,最終在2013年全面實施。 本港收費隧道及青嶼幹線均有採用快易通(Autotoll)電子道路收費。快易通表示,去年已為政府完成將藍隧道不停車繳費系統試驗計劃,會積極參與政府的不停車繳費系統及電子道路收費計劃。據運輸署資料,去年10月本港收費隧道及青嶼幹線中,快易通使用率為49.1%。 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認為,現時快易通每月行政費35元,是不少車主不願使用的主因,他認為若日後要全面實施電子道路收費,便不應再收取行政費,政府可將隧道費的特定比例支付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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