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部分中國留學生視轉學為平常事,聯邦移民部對移民官發出新指引,要求移民官在審核學生簽證時,必須把學生轉學的原因也納入考慮因素,並檢視學生是否仍是朝茖得加拿大學位或證書的方向前進,否則學生可能不符合「積極學習」(actively pursuing studies)條件,也因此不能再獲學生簽證。
移民律師陶維指出,確有學生曾因為轉學,而未提供充分說明,令其學簽被取消。他認為,在新的指引出台後,在機場的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官員也很可能根據該指引,審查入境學生是否「積極學習」,一些未能馬上提供證據的學生,簽證隨時不保。
移民部前日公布對移民官核發學生簽證的最新工作指引,針對多次轉學或是轉換科目是否仍屬於「積極學習」的問題提出清楚指示,指引要求移民官必須考慮學生轉學及轉科的原因,如果有學生多次轉科系以及轉學,但從中未能看出學生正朝虓|拿到加拿大學位或證書方向前進、或已有合理進展,在此情況下,移民官可以決定該學生簽證持有者,並未滿足「積極學習」的條件。
指引並首次訂出留學生因故暫停上學的上限為150天,學生如因轉換學校、休學、延緩學習或學校關閉等原因而暫時未能上學的話,必須在150天期限屆滿前恢復上學,否則也會被視為不「積極學習」。
指引並對違反「積極學習」條件的留學生,可能面臨的後果作出明確解釋。指引說,違反條件的學生將被發出「排除令」(exclusion order),是遣返令(removal order)的一種。
此外,指引稱,違反學生簽證條件或持學生簽證打黑工,有可能影響將來申請與移民法有關的其他簽證。例如,6個月之內不會獲發新的學生簽證或工作簽證等。
移民律師陶維指出,在新指引推出之前,對於轉學及轉科系算不算是「積極學習」、如何證明自己雖然轉學但仍是「積極學習」等,移民部並未明確說明,這讓遇到此問題的留學生們有如處在黑暗之中,靠自己摸黑前進。
陶維說,曾有學生因此太頻繁轉學,又或者是唸了幾年還停留在同一年級的科目,而被移民官視為並無「積極學習」,認定學生違反簽證條件,而被取消學簽。
他說,現在移民部要求移民官必須檢視留學生轉學或轉科系的原因,等於也是對學生提供了指引。
他比較擔心的是,如果機場的CBSA官員也對返回本地的中國留學生要求提供相同證明,而留學生可能會措手不及,未能提供證明,也無足夠時間可以準備,而被取消簽證。
他因此提醒有轉學或轉唸科目的留學生不能掉以輕心,必須隨時準備說明原因,出境前最好將學校的成績單帶上,如此返回加國機場時如被邊境服務局人員詢問,都可以馬上向官員證明自己確實正「積極學習」,以免惹麻煩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