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第一代接受MP5訓練的資深警員表示,衝鋒隊在上世紀90年代中引入MP5衝鋒槍,主因當年社會治安不靖,而且警隊當時所裝備的AR-15長槍穿透力太強,不適合在人群聚集的環境使用,故警方因應實際需要引入MP5衝鋒槍。該資深警員續稱,MP5衝鋒槍普遍裝備在各地執法部門,「連FBI(美國聯邦調查局)也使用」,本港警隊反恐特勤隊、機場特警、特別任務連,及衝鋒隊同樣配備。 據了解,每輛衝鋒車均配備一支單發式MP5衝鋒槍,以及兩個彈匣共20粒子彈,並有至少一名衝鋒隊員接受過為期3天的使用訓練。一旦警方接報有人持槍或爆發槍戰,衝鋒隊員可以MP5衝鋒槍應對。製造商資料顯示,MP5射速達每分鐘800發,並使用9毫米口徑子彈。 換槍需重新訓練 該資深警員認為,不同地方亦有出產同類型槍械,「內地警方也有使用類似槍械,警隊很可能試用,但購買替代可能性不大。」不過,他稱若更換同類型槍械,衝鋒隊將需要重新訓練。另有資深警員稱,中距離槍械的選擇種類多,市場有替代品。 外電資料顯示,生產MP5的Heckler & Koch為著名軍火生產商,製造的HK416型號突擊步槍,更在殺死拉登的行動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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