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退休老翁常讓居於隔壁的孩子到家中玩樂,但他對輕度智障的少女難忍性衝動,3個月內五度在自己或少女家中非禮她。他昨承認5項非禮,還押候判,裁判官表明會判監。 陳姓被告(71歲)承認去年7至9月在何文田寓所及隔壁15歲事主X居住的單位,共5次非禮X。 被告被捕後對案件直認不諱,表示後悔。案情指出,X於8歲時被驗出輕度智障,與家人同住一單位。 被告於2013年遷入,與X一家成為「隔籬鄰舍」,X家中的孩子去年6、7月起常到被告家逗留和玩耍。 3個月內五度非禮 被告去年7至8月至少3次在X家中露狼相,曾撫摸X的胸部、拉下X的恤衫和內褲後把手指插入X的股溝,以及強吻X。X遭強吻後感覺口中殘留被告的唾液,因而反覆刷牙。被告於8至9月兩度在自己家中,隔紒的衣服摸臀。X最終向母親及社工告發事件。 裁判官明言案件嚴重,被告無案底,但多次非禮輕度智障的X,判監無可避免。被告被還押至本月31日,等候背景報告後判刑。 【案件編號:KCCC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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