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衛生署根據市民投訴,發現沙田一零售店售賣兩種未經註冊的止痛貼,昨與警方聯合行動,突擊搜查該店,拘捕一名涉嫌售賣及管有第I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20歲女子。 第I部毒藥須藥劑師監督售賣 涉事未經註冊止痛貼附有韓文標籤,初步調查顯示這些產品標示含有「雙氯芬酸」,而產品的標籤並未附有香港藥劑製品註冊編號。「雙氯芬酸」可用於止痛,使用含「雙氯芬酸」止痛貼常見的副作用,包括在貼處痕癢和出現皮疹。含有「雙氯芬酸」的止痛貼為第I部毒藥,須於註冊藥劑師監督下在藥房才可售賣。 最高罰款10萬元監禁2年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所有藥劑製品均須獲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於市面售賣。第I部毒藥只可於註冊藥劑師監督下在藥房售賣。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I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最高罰則為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 衛生署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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