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統計局數字顯示﹐處於就業年齡的身心殘障﹐不到一半有工作﹐比率遠低於就業年齡總人口。 周三是國際殘障者日﹐統計局剛好在這一天發表殘障者就業報告。 報告列舉2011年以來的數據﹐指出25到64歲的年齡組別﹐自認有殘障的人﹐49%有工作。整體就業年齡人口﹐就業率則是79%。 統計局說﹕「殘障加拿大人包括﹕身體或精神殘障者﹐與視力、聽力、行動能力、靈活靈敏性、疼痛反應、學習、發育、心理或精神紊亂、記憶有關。」 全國大約200萬人自認符合那個標準﹐相當於那個加拿大年齡組別的11%左右。在這200多萬人中﹐僅100萬人有某種工作。 統計局將自認有某種殘障的人分為4類﹐列出4類殘障者的就業率﹕輕度殘障﹐就業率68%﹔中度殘障就業率54%﹔嚴重殘障42%﹔非常嚴重殘障26%。 總體上﹐殘障程度愈嚴重﹐個人就業的可能性愈低。 大學學歷提升就業機會﹐有輕度、中度殘障的大學畢業生﹐與沒有殘障、同等學歷的人比較﹐就業率相差不大﹐在77%到83%之間。 大學畢業生有嚴重或非常嚴重殘障﹐就業率就會降低到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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