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居屯門兆麟苑的八旬婦,指前年在屋苑遭5歲男童踏單車撞倒受傷,日前入稟高院控告屋苑管理公司及男童母親疏忽,索償近165萬元,包括老婦住老人院、買電視機及尿片等費用,甚至「補身」花膠及花店雜費等。男童父母對此表示無奈及驚訝。 控男童母管理公司疏忽 原訴梁轉在入稟狀指出,前年7月4日在兆麟苑嘉麟閣對出的水池,遭踏單車的5歲張姓男童撞倒,她指男童母親何穛貝蕩妧犐鄐l,現向她及兆麟苑當時的管理公司ㄢ蚨瑊z索償。 索償包尿片費 男童父:勒索無異 男童母親昨向本報記者說,案發當日下午帶5歲及3歲的兒子到水池邊踏單車,同場另有6至7名小童在踏單車,此時拿茤銣的原訴行近,但不知是被其中一名小童撞倒,還是因受驚而跌倒。原訴跌倒後清醒,由其兒子送往醫院檢查,亦證實無表面傷勢。張氏夫婦以為事過境遷,未料兩年後突然收到原訴律師信,索償意外後及日後入住老人院的費用。張先生形容這與「勒索」無異,等同幫人「養埋阿媽」,且要食好住好,坦言無法負擔,屆時或要申請破產。記者昨亦有到訪原訴住址,屋內一名女子表示不便多說。 【入稟編號:HCPI2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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