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旺角行人專用區不單便利行人,更漸漸演變成街頭文化匯萃地,各類表演藝人聚首一堂,吸引途人駐足觀賞。政府縮減行人專用區開放時間,變相令街頭藝人少了一個表演場所,但同時亦是體恤附近居民的做法。香港街頭藝術發展前景會否因「封街」而面臨挑戰?香港街頭文化的發展前景又是如何?
好戲量 戲劇舞台搬到街頭
楊秉基(Banky,圖)是本地劇團好戲量的創團藝術總監,2003年開始在街頭表演。當時「23條立法」風波帶來滿城風雨,他覺得議會好像沒什麼用,「路是人行出來的,一切改變應在街頭發生」。同時,畢業於香港演藝學院(APA)的他覺得香港劇場生態不太健康,「很多人覺得舞台劇是小圈子玩意,與大眾有距離」。當時西九文化區的討論熱烈,Banky與劇團朋友決定搞「西九龍文娛藝術街」,把藝術帶到街頭,在旺角行人專用區做街頭劇。
掌握竅門 與途人互動
一開始Banky把平時在劇場的演出完整地搬到街頭,但一套舞台劇最少兩小時,經過幾次演出,他們明白街頭表演最重要是「即興」,與觀眾互動才能留住途人。他們開始準備一些環節,例如讓觀眾代入導演的角色,可以隨時中斷演出及改變劇情;後來更邀觀眾參與演出。
街頭是公共空間,市民有使用權利,但畢竟旺角人流高,街頭表演難免惹來路人不滿。Banky說不時會有市民投訴,說他們嘈吵、阻街等,警察就會到場了解。後來他們發現警察指出的法例不外乎幾條,例如《噪音管制條例》,他們就會上網查這些條例,與警察討論。Banky說其實可以與警察慢慢溝通,讓警察了解表演這件事,可以配合警察的就盡量配合,例如穿上劇團的T恤表明在做表演,也放了劇團的banner。
「牌照制度未必適合香港」
Banky笑言香港沒有地方「容許街頭表演」,同時沒有「不容許」,《基本法》予港人表達自由,他們就利用這一點,把劇場搬到街頭,令更多人理解藝術。他說街頭表演在香港未成風氣,在西方國家、台灣等就比較普遍,有些地區更有發牌制度,但Banky認為牌照制度在香港尚未適合,「把街頭表演放入制度中,由政府審批牌照、定規則,這變相縮小了表演空間」。Banky覺得現時街頭表演呈現百花齊放的狀態,政府縮減旺角行人專用區開放時間,令表演者少了接觸市民的機會,「雖然互聯網也可做到相若的效果,但畢竟上網的大多是年輕人,街頭就可以接觸不同年齡層的人」。
不停音樂 「沒有fans,只有friends」
「Buskic不停音樂」在2011年成立,其中兩名成員SL和Eddie都是後來加入的。SL表示街頭表演毋須用金錢去買空間,是令他感到舒服、可以結識很多朋友的好活動。Eddie說,街頭表演就是為了開心,Buskic沒有固定成員,歡迎市民與他們一起玩音樂。SL和Eddie認為街頭表演有3個重要元素,分別是sharing(分享)、mobility(流動性)和respect(尊重):sharing是指音樂和情感的分享;mobility是觀眾和地方的流動性,例如天氣變化和表演場地附近裝潢,令每次表演都有不一樣的地方;respect即表演者和觀眾互相尊重。
將心比己 不想執法人員「難做」
Buskic常駐蘭桂坊一隅,也常被市民投訴,SL說:「街頭文化對港人來說算新事物,部分市民會將街頭表演視作行乞行為,而香港針對街頭表演的法律頗嚴厲,引來市民投訴。我們會配合執法人員的行動,要將心比己,不想他們『難做』,我們希望在配合他們以及玩得開心之間取得平衡。」
街頭表演重視表演者和觀眾之間的互動,SL說曾經有路人給Buskic一張字條,說男朋友聽他們唱歌感動落淚,然後那路人就整晚留在表演場地與Buskic聊天,「我們沒有fans(歌迷),只有friends(朋友)。街頭文化最『得意』的地方就是這種互動,我只是普通人,與觀眾沒有距離,你們就當我是街頭文化的其中一人,和我一起分享喜悅」。Eddie說︰「我們只希望和大家分享音樂,宣揚街頭文化,令這種文化遍地開花。」
常被當行乞 「近年有進步」
SL和另外幾個朋友組織「街D人 Guidance」,希望形成一個community(社群),聚集街頭表演者,介紹香港可玩街頭音樂的好地方,亦有走訪各區為街頭表演拍攝紀錄片。SL和Eddie說,在街頭表演不是為了給社區什麼,而是為了融入社區,SL說:「香港街頭文化仍在萌芽階段,與台灣、英國等地相比,香港缺乏的是education(教育),要教育小朋友街頭表演者不是乞丐,近年香港在這方面有進步,有家長會帶小朋友來欣賞表演。我們希望令市民接受街頭文化,下班經過看見我們表演能會心微笑,令下班回家的路走得更輕鬆。」
文﹕鄭寶欣、何美珊
圖:鄭寶欣、何美珊、受訪者提供、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