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審計報告揭發創新及科技基金管理不善、吸引力低及帳目混亂三宗罪。 審計署抽查2008年至2012年由基金資助、共涉1.6億元的25個研究項目,發現有12個未能成功商品化或取得技術突破,但其中8個照樣被評為「成功」,其餘13個項目逾期未被評估,最長逾期33個月。報告又質疑5個主題研發中心年年虧蝕,業界贊助不足,促立即檢討。 逾半項目未評估 最長拖33月 審計報告抽查25個「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項目,發現12個已經評估的項目中,全部未被商品化或沒有技術突破,亦只得兩個項目聲稱獲業界採用,但評估時無列明如何被採用,成果存疑。 審計報告亦指出,相關支援項目原定在完成後半年內作評估,時間似有不足,建議檢討評估模式。創新科技署回應稱,現以試驗形式採用新的評估表格,增加如自評分數及中、長期匯報等,又承諾將訂定更清晰的「成功」準則。 原定兩年自負盈虧 5中心長蝕 審計署又發現基金轄下於2006年成立的5個主題研發中心,除納米研發院爭取業界支持表現較佳外,其餘4個中心獲業界贊助、特許及合約費用等一律未如理想。 小型企業借錢 六成沒還分毫 5個中心原定於兩年前可自負盈虧,但至今未實現(見表),報告料短期之內亦難做到。審計署建議來年5個中心做檢討時,必須訂定更實際的營運目標。創新科技署回應歡迎審計報告建議,又指會盡力改善基金整體管理及運作效益。 此外,報告揭發創新基金轄下「小型企業研究資助計劃」拖欠還款嚴重,申請機構本應在研究完成後將項目收益的5%及第三者投資額的10%作還款,直至完全收回資助額。但計劃由1999年成立至今,僅5%申請機構按規定完成還款,六成完全沒還款,涉1.7億元資助,其餘三成多機構還款不足;另有5宗因機構倒閉等原因終止或未完成研究項目,疑因署方追款不力,足足「放生」共逾170萬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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