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22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報告2008年以來反貪污賄賂工作情況。這是1989年10月25日後,最高檢再次向全國人大報告反貪污賄賂工作。
曹建明說,檢察機關在全面履行職責的同時,突出查辦大案要案,立案偵查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13,368人,其中廳局級1,029人、省部級以上32人;
2008年1月至今年8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51,350件198,781人,提起公訴167,514人。人民法院判決有罪148,931人,佔已審結案件的99.9%。通過辦案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377億元。
2008年以來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的案件中,群眾舉報48671件,佔32.1%;檢察機關自行發現53,532件,佔35.4%;紀檢監察機關移送14,354件,佔9.5%;犯罪嫌疑人自首、其他執法司法機關移送和其他來源34,793件,佔23%。
曹建明說,檢察機關不斷加大對賄賂犯罪的查辦力度,五年多來共立案偵查利用職權索賄受賄的國家工作人員65,629人,故意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的行賄犯罪嫌疑人23,246人。2008至2012年查處的受賄、行賄犯罪人數比前5年分別上升19.5%和60.4%。
檢察機關加強與行業主管部門、行政執法機關的配合,積極參與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依法查處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採購等領域涉及國家工作人員的賄賂犯罪案件56,963件。
為遏制工程建設領域腐敗,確保政府投資安全,2009年9月以來,檢察機關積極參加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在項目審批、招標投標、規劃調整、質量監管等環節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26575件。最高檢於2008年和2012年部署開展查辦涉農職務犯罪、查辦和預防涉農惠民領域貪污賄賂犯罪專項工作。檢察機關圍繞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惠農政策補貼、退耕還林等環節共立案偵查國家工作人員和農村基層組織人員貪污賄賂犯罪案件68,15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