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引領商人陳振聰轉信基督教、已婚的牧師潘文信,向教會自揭9年前藉「驅鬼」兩度對16歲女教友摸胸非禮,他早前承認兩項非禮罪。裁判官形容他濫用了事主對他的信任,但考慮到事主已原諒他,甚至邀請他作自己的婚禮見證牧師,昨判他監禁4個月。 曾引領陳振聰信教 裁判官蘇文隆指被告潘文信(46 歲)濫用和辜負事主X對他的信任,但考慮到X已原諒他,而摸胸非禮並非最惡劣的非禮行為,判處他入獄4個月。蘇官又透露,被告的妻子已帶同5歲的女兒離開他。 事主原諒被告 親撰求情信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的外祖母是涉案教會的創辦人,他與教會的關係密切,現在等同「將佢自己連根拔起」。被告現已另覓工作,但仍對神感到自責。另外,X親撰求情信,表示已原諒被告,並邀請他當她的婚禮見證牧師,請求不要抹煞他對很多人和對她的無私貢獻,事件對X的打擊微乎其微。 案情指出,被告於1997年2月至今年3月16日,在華惠神召會擔任牧師。2004年4月,被告兩度為當時16歲的X驅鬼,其間將手伸入X的衣服,撫弄其乳房。今年3月16日,被告向教會辭職,X才向教友透露此事。 被告原另被控4項非禮罪,指他涉非禮教友Y小姐,但蘇官指Y曾讓被告用手指插下體,懷疑二人關係不單純,裁定被告此4項非禮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KTCC27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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