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大律師黃桂生涉利用胞姊與已故老牌演員區樹湛的親密關係,手持虛假遺囑自稱是區樹湛遺囑唯一執行人,胞姊則為遺產受益人,企圖將區的遺產據為己有,他昨否認共9項盜竊及使用虛假文書等罪,案件在區院開審。
被告黃桂生(51歲)於1996年在香港及英國獲認許為大律師,他昨原想以尋找專家證人等為由,申請將案押後開審,惟最終稱不想法官覺得他拖延審訊,同意案件如期開審。
被告胞姊為事主徒弟
控方開案陳辭透露,區樹湛除為電視台演員及布景設計師,亦是設計及書法老師。被告的胞姊黃彩竹為區樹湛徒弟,自1986年起,她與區同居於區位於西營盤西源里1號單位。至1997年5月,區將該物業以100萬元售給他在電視台工作時認識的「契仔」張偉明,張讓黃彩竹與區樹湛繼續住在該物業,以便黃照顧當時63歲的區。張又與區開設聯名戶口,以便他每月將5000元生活費存給區,隨後張便返回愛爾蘭居住。至2008年,黃彩竹遷出該物業,區於2009年7月10日在該物業內去世。
事主去世 被告申逆權侵佔
1個月後,被告即以個人名義向法庭申請以逆權侵佔管有上述物業。兩個月後,被告又向遺產承辦處出示聲稱由區於死前1個月、即2009年6月16日訂立的遺囑,遺囑指被告是執行人,被告胞姐則是受益人,並宣誓取得遺囑認證。再1個月後,被告持該遺囑及遺囑認證,到西區警署領取區的個人財物,包括上述聯名戶口的存摺。
2010年1月至3月,被告沒告知銀行區樹湛已去世,便透過6張聲稱是區預先簽署的轉帳單,將合共1.54萬元從該聯名戶口轉入自己戶口中,而該私人戶口在首次轉帳時才開立。
稱地產職員見證受質疑
去年9月,警方到被告住所執行搜查令受阻,終須破開鐵閘將其拘捕。被告警誡下堅稱遺囑真確,指是區於一間酒樓內所寫,被告、被告父親及「皇后地產」的職員「華叔」在場見證。被告又稱區去世前,指示他從聯名戶口中以小額提取金錢,以令張相信區仍在生。
控方指出,政府化驗所人員檢驗上述遺囑及轉帳單後,認為聲稱屬於區的簽署均屬偽造,並可能由同一人書寫。皇后地產東主亦證實,在被告聲稱區簽署遺囑的那一天,其公司還未開業,東主亦不認識區或被告,亦沒員工叫「華叔」。案件周三續。
【案件編號:DCCC15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