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醫學美容公司利用醫生作宣傳的情G普遍,醫學會前會長蔡堅醫生指出,醫生若有投資或持有美容公司股份,再由美容公司作業務宣傳,最終生意及利益落回該醫生手上,便涉及利益衝突。 蔡堅稱,何維新案中的指控是註冊醫生作生意招攬,控罪雖然嚴重,但他認為警惕作用不大,因為醫委會的懲罰不算重,沒有判處真正除牌而是緩刑,無法帶出強烈信息。 蔡堅說,註冊醫生可以宣傳的範圍只包括診症時間、收費是多少、其專科名銜這類客觀資料事實,其他業務宣傳均不容許。 他又指出,醫生不應與美容公司掛u,但現在市面上不少美容中心都由醫生投資或與醫生有關,認為醫生應「留心、不可過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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