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康文署康樂助理員聲稱為幫朋友,濫用職權先後10次利用署方的內部電腦系統預訂體育館活動室,令其他市民未能租場。助理員昨承認10項以犯罪或不誠實意圖取用電腦罪,獲保釋候判。 康文署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39歲被告魏錦敏現仍於康文署工作,部門一向重視員工的紀律操守,對於犯錯的員工,定會作適當紀律處分;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署方不會作評論。 控方案情指出,案發時被告於沙田琣w體育館任職署理二級康樂助理員。2011年10月8日至去年2月16日期間,被告為幫助其友人預留活動室,遂利用康體通電腦化預約系統把該館的活動室申請作「場地維修」或「團體預訂」,每次預留活動室兩小時。被告又用自己的信用卡預付場租。 主動要求降職減人工 被告求情指出,她已主動要求降職及減人工2000元,以彌補過錯。案件押後至10月8日判刑,其間索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件編號:STCC32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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