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烈治文山市的汽車意外拖車規範附例草案﹐經過公共教育和培訓等環節﹐已接近完成。目前拖車業界在包括離開現場距離和收費等方面﹐還有不同意見。
烈市是大多區中唯一一個沒有類似附例的城市﹐由此造成拖車公司索價高﹐並經常哄搶生意﹐令本來已因遭車禍而心情緊張不安的市民﹐更加受創。
該市的這個草案﹐在徵求公眾意見等之後﹐於今年2月呈報市議會﹔至5月份﹐草案已經修改完成。到本周二﹐烈市政府舉行公共教育會議﹐向公眾介紹附例內容﹐並允許人們再次提出意見和看法。
和之前的會議相似﹐日前舉行的市府會議上﹐拖車業界仍有頗為激烈乃至憤怒的反應。比較大的意見﹐首先是對附例的一條規定﹕抵達後﹐拖車必須離開現場200米。但一些拖車經營者認為﹐按此規定﹐如果周圍有高樓﹐或者馬路有曲折﹐他們會連出事的車輛也看不見。
另外的經營者則擔心﹐拉開這麼大距離﹐別人會不守規矩偷步到前面去﹔也有人表示路太遠使得他們無法為受害者提供即時幫助。
不過﹐烈市政府規章部門負責人德夫萊斯(John Devries)表示﹐200米距離的條款﹐在萬錦和旺市的附例中都存在。這個距離﹐可以給警察、消防和急救人員留出空間,而且也應有機會減少拖車經營者有時過分的拉生意行動。
此外﹐拖車業界還要求在基本費用上﹐另外增加一些額外的收費項目。但市府官員不同意﹐他們認為﹐基本費用250元﹐如旺市規定的那樣﹐已經給了拖車服務相當充分的回報。
一些拖車經營者還要求,未來由省府來規管拖車業﹐而非市府進行。
議員最終投票﹐要求市府官員將這個附例草案﹐和教育會議上收到的意見和建議﹐一起遞交下月舉行的市議會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