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大學博士生因偷拍裙底被判囚8周,上訴後獲改判社會服務令,事隔半年多他再度犯案,被發現偷拍194段裙底春光片段。他早前承認10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昨被判入勞教中心。裁判官指被告為人自負,受父母過分溺愛及保護,勉勵博士生應珍惜天賦才華,洗心革面,將來貢獻社會。 父母過分溺愛 非常自負 被告黃聖淇(24歲)的學業成績卓越,在港大以一級榮譽學士學位畢業,其後攻讀工程學院計算機科學系博士學位課程。港大發言人表示,被告現已停學,校方會就其個案展開紀律程序,包括研究法庭的判辭後作跟進;若被告需要提供輔導服務,校方會提供協助。 暫委裁判官蔡順昌引述被告的感化報告指出,被告非常自負,其父母過分溺愛及保護被告,對被告的心理造成負面影響;若被告的心理及行為問題沒有改善,有可能成高智商或智慧型犯罪者,對社會造成極大危害;若被告洗心革面,其前途可以一片光明。 官﹕嚴重或成智慧型犯罪者 蔡官續指出,被告在勞教中心將會接受嚴厲、有規律、具阻嚇力的刑罰,盼被告能好好反省。蔡官又語重心長勉勵被告,不要因一時挫折而灰心,只要好好處理心理問題及異性關係,並對港大表達誠意,相信港大會給予機會,讓他完成餘下的博士學位課程。 案情指出,今年7月10日警員發現被告手持一部攝錄機,在屯門輕鐵石排站月台上形[可疑。他在警誡下承認特意在拍賣網購買攝錄機偷影女子裙底。他又承認,今年6月7日至7月10日期間,偷拍了194段少女裙底片段,地點包括荃灣、天水圍、南昌多個港鐵車站及商場等。 【案件編號:TMCC23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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