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原市委書記薄熙來案開審,到周日(22日)將滿一個月了,從過往中共落台高官的法律審判前例來看,法院的一審判決多在開庭日的一個月前後宣布,因此,薄熙來案的宣判也為時不遠。從開庭後的官方輿論來看,由於薄的庭上翻供,拒不認罪,對他可能從重懲處,但若當局有意利用薄案對外展示司法公平的新形象,可能未必會如預期對他重判。 在薄熙來案之前的重大官員貪腐案中,前鐵道部長劉志軍是今年6月9日開庭,7月8日被判死緩;2010年,原廣東省政協主席陳紹基於6月25日開審,7月23日一審判處死緩2008年,上海原市委書記陳良宇於3月25日出庭受審,4月11作出一審判決,監禁18年。上述案例可見,從開審到作出一審判決,都在一個月左右。 高官多受審一月後判決 略有不同的是,以往的貪官庭審,因都屬例行公事,多數在一天之內審結,今次薄案庭審,雙方唇槍舌劍,一審就是5天,8月22日開審,到審結已是26日,但即使從26日起計,滿月也就在下周內,所以說,薄熙來案宣判,應該就在一周之內。近日濟南中院的微博出現多條法律格言,如「法令至行,公平無私」、「治國無法則亂,守法而弗變則悖,悖亂不可以持國」等,被認為是為薄案宣判作鋪墊。 從輕發落顯「司法公正」 最引人關注的仍是薄熙來的刑期,審前傳出的消息是監禁16至20年間,庭審結束時,法律專家的主流看法是判囚20年。不過,薄在庭上的囂張態度給判刑帶來了變數,官方傳媒多次重話批其翻供、狡辯,似有從重懲處之意,如此看來,判處終身監禁甚至死緩,都有可能。但從法律上來說,不認罪只是沒了「從輕」情節,卻不是「從重」判決的依據,官方若要把司法公正的戲做足,似無必要置薄於死地,對他來說,囚20年與囚終身已無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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