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候診亡 專家證人:6小時沒醫療紀錄難言合理
【明報專訊】跨境貨車司機2021年7月在內地腹痛,一個月後返港求診,在屯門醫院急症室等候近7小時後死亡,死因研訊昨續。急症科專家證人供稱,事主到急症室時獲適當分流,但及後6小時未有任何醫療紀錄,形容後續醫學評估及監察不理想,低估了個案的嚴重性,相關醫療服務屬標準以下。結案陳辭時,事主長姊形容事主是醫療監察不力及人手不足下的犧牲者;醫管局則指事主入院時情G穩定,認為不能「事後孔明」(見配稿)。
無驗血 醫療服務「標準以下」
事主黃潤全(終年55歲)2021年8月18日入屯門醫院急症室,同日晚上死亡。
香港大學醫學院急症醫學系臨H教授Timothy Rainer(譚偉恩)以急症科專家證人身分作供。Rainer為事件撰寫報告,指事主被分流約半小時後見醫生的做法合理;惟後續醫學評估不理想,當日下午2時至8時均沒有任何醫療紀錄,難以言之成理;院方亦無為事主做腹部及血液檢查,醫療服務為最低限度、標準以下。報告亦指出,治療淋巴瘤的存活率為15%至25%,而因缺乏文件紀錄,未能評估延遲提供合適治療會否導致死亡,但認為醫護未有及時評估事主情G可能促致死亡。
現屍斑 料發現時已死兩三小時
Rainer在報告提及,屍斑會在死亡後兩小時後出現,推算事主在被發現的2至3小時前已死亡。死因裁判官林希維引述法醫證供指出,事主因T細胞淋巴瘤導致小腸穿孔及急性腹膜炎致死,詢問Rainer是否同意這自然死亡的死因。Rainer表示同意這是整體死因,但不肯定其「即時死因」,認為病人一般不會突然急性腹膜炎而死。
醫管局代表大律師文嘉樂稱,病人須先照肺片及X光片,才能確定要送往內科或外科,若結果揭示令人擔憂的情G,才會做電腦掃描。Rainer表示,事主的情G介乎第二級「危急」至第三級「緊急」,並有明顯腹脹,若醫生對外科需要持高度懷疑,則可要求做電腦掃描。
就評估事主外科需要一事上,文認為當時事主並無發燒、屙嘔、胸腹痛等症狀,因而醫護的懷疑未必高。Rainer不同意,稱雖然事主入院時情G相對穩定,但他當時心速過快、血壓下壓過高,腹部極之膨脹,已顯示情G嚴重,醫護應與放射科醫生討論是否需要做電腦掃描。Rainer又稱,小腸穿孔可以無徵狀,資料不足下亦無法確定事主是否適合接受手術或化療。
稱分流合理 倡應診跳出固有指引
Rainer就案件提出數項建議(見表),包括院方需用心電圖機等儀器定時監測病人情G。林官指出,按現時指引,第三級病人應不需使用儀器;Rainer同意本案分流合理,惟望臨H醫生應診時,能跳出固有指引(think outside the protocols)評估個案,為有需要病人提供適切治療。研訊今續,料裁判官將繼續就裁決引導陪審團。
【案件編號:CCDI 1035/21】
明報記者
(死因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