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經營非法賭場 官指「規模相當大」
【明報專訊】29歲男警涉與兩男營辦非法賭場,被控各一項營辦賭場及明知而容許受禁群組聚集進行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押後至10月11日再訊,已停職的男警獲准以一萬元保釋外出。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形容涉案賭場「規模相當大」,又稱有人嘗試阻警員入內及逃走,情G較為特別。
伙兩男經營 另5員工39賭客涉案
報稱公務員的男警吳衍鋒(29歲)、無業江永琛(29歲)及學生黃俊朗(24歲),同被控於2021年4月10日,在觀塘道時運工業大廈14樓D室營辦賭場;以及身為控制受禁群組聚集的處所的人,明知而容許該受禁群組聚集進行。保險從業員楊梓豐(30歲)另被控阻撓警員陳汶浩進入處所。
另外5名懷疑為賭場員工各被控一項協助管理賭場罪,依次為學生梁心蔚(19歲)、無業彭巧兒(19歲)、文員楊穎琪(24歲)、導師周衍彤(21歲)、無業鍾傳龍(36歲),其中梁、彭及鍾認罪,押後至9月7日判刑,餘下兩人毋須答辯,與男警同於10月11日再訊。
涉阻警進賭場 保險男同被控
案中另有39名年齡介乎20至53歲賭客涉參與賭博,5人毋須答辯候訊,其餘34人則認罪,25歲或以上的人被判罰1000元, 其餘年輕的被告則索取感化報告,9月6日判刑。
案情指警方今年4月突擊檢查觀塘一個1600方呎工廈單位,內有4張撲克^,逾30名懷疑賭客。
【案件編號:KCCC 240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