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漢簽約買屋後遭逢巨變 無法成交被判需賠31萬元
父患癌去世 傷手被解僱 前妻及兒染病
【明報專訊】一名姓周的華裔男子,2019年1月時,父親確診癌症,同月去世;他在同年5月裝修房屋傷了手,被僱主解僱而失業,他的一個兒子和他的前妻也因患病需要住院治療。他在中國的母親,因摔倒也需要錢來支付醫院帳單。
對於這種個人的不幸遭遇,安省高院的法官Nishikawa認為,雖然周某遭遇不幸,但既然簽了的買屋合約必須執行。因為在交吉日沒有支付餘款,而周某又無法提供證據證明,因此周某就必須賠付地產開發商的中間差價和利息。在計算了原合約和成交合約的差價、裝修升級費用、其他費用以及利息,Nishikawa判周某還要再向開發商支付31.61萬元。
案情顯示,地產開發商Tribute在安省奧沙瓦市的Park Ridge社區中開發了一片有500間住宅的樓盤。2017 年4月,周某與Tribute簽署購買樓花合約,購買此處樓盤的一幢房屋,成交價為109.999萬元,房屋交吉日是在2019年9月17日。
合約上註明,周某有2天時間請律師審查合約條款並安排融資。除非周某的律師不同意,或者周某無法及時安排按揭,則該合約才不會生效。而周某的律師並無異議,銀行按揭也已拿到,則該合約開始生效,並對周某有約束力。周某先支付11萬元押金,並從2017年10月4日至2019年7月8日期間,要求對物業進行多項升級改造,總成本為50,125元。開發商還打了折,只收了46,641.26元。為此周某支付了部分升級費用7,000多元。
但就在周某正式簽約的數日之前,安省政府剛剛下令在大多倫多地區開始實施15%的非居民投機稅(NRST),以遏制當地瘋漲的樓價。此舉對安省樓市造成極大影響,樓價開始迅速下滑,周某的房子還未到手就開始貶值。
在房屋交吉前的2019年3月和4月,周某向開發商提出,他因雙手受傷而失業,面臨經濟困難;他的父親去世無法獲得家庭的資助;而且他還拿不到按揭貸款。最後周某要求開發商降價賣樓,被開發商拒絕。
開發商也不希望此筆交易流產,於是建議由公司向周某放貸,前提條件是周某將首付金額提高到房屋總價的25%。
周某沒有在交吉日期到來時完成合約,相反繼續要求開發商解除合約,退還部分押金。之後他又提議,他買不起百萬元的大宅,但可以改為購買開發商的一個兩睡房柏文單位,如果開發商不允,就要退還一半押金。
在此情況下,開發商只好將該物業內部掛牌銷售,但因為樓市低迷,叫價只有82.999萬元,最後在2019年12月16日售出時,成交價只有81.5萬元。
由專業地產評估師對該物業進行評估後認定,此物業在交吉日的市價為80萬元。之後開發商把周某告上法庭,而周某辯稱,他粗心大意,在簽署購房合約之前沒有仔細審查合約的內容。
周某向法官表示,原本要幫他買房的父親,於2019年1月被確診患上癌症,當月就去世。他在裝修房子時手部受傷,於2019年5月被僱主解僱,此後也一直找不到工作。他的一個兒子和他的前妻也因患病需要住院治療。他在中國的母親,因摔倒也需要錢來支付醫院帳單。如此種種,給他造成沉重的財務負擔,令他無錢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