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母砍頭判無罪各界譁然
審判長被起底「曾讓分屍魔逃死」
【明報專訊】2018年10月18日,住在桃園的男子梁崇銘,吸毒後與67歲母親爆發口角,竟拿刀狂砍母親37刀,最後還剁下頭顱,從12樓住處丟到1樓中庭,犯案手法既殘忍又冷血,而案件上訴高院後由一審的無期改判無罪更引起社會譁然,審判長陳筱珮被指過去也曾讓殘忍分屍兇手逃死,這並非她第一次判決惹議。
梁崇銘有詐欺、恐嚇、毒品等多項前科,平時與母親住在中壢陸光六街一處社區,命案發生當天,梁崇銘在家吸食安非他命,精神狀態不穩與母親發生口角,除用開山刀對母親砍37刀後,還將頭顱砍下並丟出陽台。
此案經桃園地院審理時,梁崇銘聲稱因吸毒神智不清,清醒後感到懊悔,加上家屬求情,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但全案上訴二審,高院委請台大醫院進行精神鑑定,合議庭審判長陳筱珮根據鑑定結果,認為梁崇銘弒母時受毒品影響,對犯行無辨識能力,最後改判無罪,且沒有監護必要。
判決結果引起各界譁然,審判長陳筱珮也被起底,陳筱珮畢業於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研究所。2018年5月31日,射箭教練陳柏謙,又稱「華山分屍魔」,在華山草原木屋殺害高姓女子並分屍成13塊,還將死者的左側乳頭、下陰部割下做成標本藏在住家,原本一審被判死刑,二審陳筱珮帶領的合議庭,認定他「曾經自首」,改判無期徒刑。
還有資深女歌手陳盈潔,2013年被控涉嫌偽造本票,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二審時陳筱珮認為,被告為了向告發人借款,被要求在本票上簽署胞妹名字,基於信任相信對方說的「不會造成妹妹麻煩」,才答應簽名,難認有偽造犯意,最後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