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涉賄賂非洲高官的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在美國被判罪成,判囚3年及罰款40萬美元(約314萬港元),3月底已就定罪提出上訴。昨日答問大會上,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問及會否與美方商討將何志平移交返港服刑,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稱會考慮,並會請保安局長李家超研究兩地安排。 香港與美國有簽署移交被判刑者的協定,移交條件包括判決已屬最後判決。曾任保安局長的葉劉淑儀昨在答問會提問,若何志平放棄上訴,港府會否考慮與美方商討移交他返港服刑,可讓他在醫院休息。 林太回應稱,會要求保安局長李家超研究兩地安排及法理基礎,強調會從以人為本的角度考慮。葉太說若港府、美方及何志平均同意,便可將他移交返港服刑,林太重申會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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