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屯門醫院顧問醫生去年7月在急症室病房教導胸骨骨折診治方法時,被指用手指觸碰實習女醫生胸骨位置,其間輕壓她胸部,事主兩日後報警。顧問醫生昨被裁定一項非禮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他散庭後即面露笑容,到庭的親友亦向他道賀說「恭喜」。 現年59歲的被告甘澤華,因一項非禮罪名而受審。控方證人、醫管局急症科統籌委員會主席李啟明供稱,資深醫生教授實習醫生時,會考慮用模型教學,亦有機會觸碰實習醫生身體,並認為「任何身體接觸,應先徵得對方同意」。 裁判官表示,控罪要點在於被告是否蓄意非禮事主,惟事主盤問下承認觸摸胸部是剎那之事,事主不能否定被告是意外觸碰,考慮控方未能舉證被告是蓄意觸摸胸部,裁定罪脫。 甘澤華案發時為屯門醫院急症科顧問醫生,據悉事發後已被停職。屯門醫院發言人表示,已得悉該院僱員案件的裁決,院方會按照既定的人事程序處理。 【案件編號:TMCC27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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