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圖)因賄賂非洲國家政要,在美國被裁定洗黑錢等7項控罪罪成,被判囚3年及罰款40萬美元。何志平的代表律師在當地時間27日正式向法庭提出,何志平就定罪提出上訴。 何志平在當地時間本周一(25日)在紐約被判囚,根據當地法例,何志平有14日時間可提出上訴。何志平的代表律師Edward Kim早前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將在短期內向法庭提出上訴。 根據最新法庭文件,何的代表律師在當地時間27日正式就定罪向法庭提出上訴。 何志平自2017年11月被捕後,一直還押紐約大都會懲教中心(MCC),他日前被判刑後,亦暫時回到MCC,等候法庭安排。辯方律師在判刑後翌日(26日)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法庭在未來6個月讓何志平繼續還押半年,以便讓何協助準備上訴事宜,之後再移送至康涅狄格州懲教所Danbury堛熙怬C設防營地,或者其他距離紐約較近的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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