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男子將放有21萬現金的袋放置車頂後,疑一時大意遺忘取回,開車行駛一段時間後始憶起巨款去向,惟車頂已空空如也,懷疑款項跌落路面被途人拾走,報警求助。警方經調查,發現該批現金在駕駛途中丟落路上,有6男1女執錢,正追緝其下落。根據香港法例,市民拾遺不報可能觸犯盜竊罪。 開車忘取 抵目的地始憶 男事主35歲姓張,據悉為汽車經紀,事發前將500及1000元新鈔放滿一個袋子,擬用以封利市。 案發上月31日晚上9時,張在九龍塘延文禮士道38號對出路面,將載有巨款的袋置在Land Rover私家車頂後,與友人聊天。張疑一時冒失忘卻車頂巨款,徑自上車駕離上址。車輛駛至尖沙嘴窩打老道時,車頂的袋疑因衝力跌落路面,有現金鈔票四散飛揚,多名途人見狀衝前執拾,有尾隨司機見狀報警。惟張一直不知情,直至駕車抵達目的地後,始憶起自己遺下巨款於車頂並揭發事件,隨即報警求助。 警方接報趕抵,在窩打老道跌錢現場檢走1萬多元,翻查目擊事件司機的車輛行車記錄儀後鎖定6男1女,懷疑其餘19萬被他們取走,正追緝其下落。警方將案列盜竊案,交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警方稱,拾遺不報可能干犯盜竊罪,最高可判囚10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