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律政司早前決定不起訴前特首梁振英涉及的UGL事件,做決定前未有外聘獨立法律意見,律政司長鄭若驊早前表示,律政司一貫做法是由司內人員做出檢控決定,案件涉及律政司人員才會尋求外間法律意見。香港律師會昨日發聲明,稱就「律政司不起訴一宗廣受公眾關注的個案」,社會對其不尋求獨立法律意見的決定有不少疑問和評論,律師會對此表示關注,認為律政司應及早檢討《守則》引入外判政策的提述。 律師會指出,根據一份去年2月立法會文件和今年1月16日的政府公報所刊的準則,律政司在行使其憲制下所賦予「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的權力時,須提升公眾對其決定為不偏不倚的信心,並恪守「公義必須有目共睹」的原則。要達到此目的,必須遵從恰當程序,避免公眾以為過程中可能存在偏見或政治考慮。 指沒指引削公眾信心 律師會指現時的《檢控守則》沒有就外判政策作出任何提述,若《檢控守則》沒有提供任何外判政策的指引,難免令公眾質疑某些人是否在檢控過程中得到優待,並削弱公眾對司法公義的信心。為增強透明度和問責性,律師會認為律政司應及早在《檢控守則》引入或採納上述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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