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案控方將傳召共7名證人,並透露其中一名警員曾觀看1500小時閉路電視片段,相關片段被輯錄成兩小時的證物光碟;閉路電視片段拍攝到包括馬鞍山、旺角、西貢等多處地點;林接受傳媒訪問的片段亦會呈堂。 1500小時片段輯成兩小時 控方表示,閉路電視片段涵蓋林子健位於馬鞍山的住所一帶、馬鞍山頌安商場、西貢鄧肇堅運動場、大網仔路的「燒烤大王」、旺角和油麻地的街道、大廈及商舖等位置。而林子健的背包、衣物、手機、信用卡簽帳紀錄、電腦發票、會員卡及傷勢照片等亦成為呈堂證物。 控方又表示,為縮減審訊時間,已將原本66名證人減少至7人,分別為5名警員和2名專家證人,並透露其中一名警員曾觀看1500小時的閉路電視片段,相關片段被輯錄成兩小時的證物光碟。 媒體訪問直播片段將呈堂 另外,林子健於前年8月與不同媒體做的訪問和直播也會呈堂,包括他於立法會舉行的記者會、傳真社的訪問直播、電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和《千禧年代》的訪問、「香港01」於西貢石灘的訪問直播,以及林個人的facebook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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