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法律改革委員會上周公布研究5年的檔案法和公開資料制度立法諮詢報告,香港記者協會昨發聲明,表示對兩份報告失望,認為未建議引入刑事責任,法例即使落實亦形同虛設,是無牙老虎。由政府檔案處前處長朱福強等組成的檔案行動組昨質疑,根據法改會小組建議而訂立的檔案法將是殘缺、無約制力,「立了等如無立」。 朱福強轟立法建議殘缺 無約制力 記協昨發聲明表示,檔案法小組委員會在多個關鍵環節未有具體建議,只作開放式提問,例如檔案如何讓公眾查閱、如何決定哪些檔案可銷狻M相關程序,認為如此開放式諮詢的唯一效果是令討論無法聚焦,減低爭議,諮詢結果難對政府構成任何壓力;至於公開資料制度立法,記協批評相關建議只將現行的行政守則變為沒有罰則的法例,記協更詳細的審視後將提交意見書。 檔案行動組昨稱,完善的檔案法至少應適用於所有政府部門和受公帑資助機構,並設立由專業領導的檔案局和依法懲處違反條例者,惟相關小組委員會對某些關鍵條文很有保留,例如依法懲處違反者,更未提及歷史檔案的開放和市民查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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