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個人資料外泄事件接連發生,有聲音促請政府修訂《私隱條例》,加強規管資料保護和通報安排,惟修例需時研究及通過程序。為促進業界在大數據發展下,有更高水平的數據管理機制,今年中退任政府資訊科技總監的楊德斌昨日聯同科技界及商界領袖,成立大數據治理公會(The Institute of Big Data Governance),並計劃於半年內制訂一套高於法例標準的「大數據治理原則」,鼓勵業界實行自我規管,以助大數據產業健康發展。 高於法例標準 推動業界自我規管 大數據治理公會創會主席楊德斌表示,全球各地均關注如何能確保有效保障個人私隱,以及由其引伸的國家安全問題,並積極規管,香港亦不能落後,要與全球領先城市同步開展相關工作。 楊德斌認為,單靠法例規管並不足以應對高速發展的大數據產業,因此成立公會集合業界持份者商討高於法例標準的「數據治理原則」,並期望透過公會從公司、產業、國家及國際層面,推動業界自我規管。 要求資料外泄限時通報 補足法例 楊續指出,公會成立後的半年內,會透過委員會及專家小組參考國際做法,訂立「大數據治理原則」,例如要求數據使用者在發生資料外泄事故時,需於指定時限內通報及通知受影響者,旨在補足法例。建立原則後,會茪漵袹騝~界會員,原則內容及會員名單將上載網站,公開讓市民查閱,原則亦會隨科技發展不斷更新。 楊德斌說,公會初期將以「檢舉機制」監察會員,如發現有會員違反原則內容,調查屬實後,會取消會員資格,至機構有所改善才可重新成為會員。但楊強調,公會角色並非取代私隱署,因公會並非執法機構,反而會跟對方保持合作。 黃繼兒莫樹聯徐立之任顧問 第一屆大數據治理公會的顧問包括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國家十三五規劃專家委秘書長杜平、基本法推廣督導委員會成員莫樹聯、港科院創院院長徐立之、香港科技園公司董事會主席查毅超,以及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主席林家禮。 理事會則包括多名業界成員,包括阿里雲、亞馬遜AWS、騰訊、Google、SAP、Microsoft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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