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被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緝令」的印度裔男子文子星,在港涉及一宗4.5億日圓劫案落網,惟控方早前撤銷有關控罪。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表示已收到印度政府的正式引渡申請,要求押後以待特首簽署批准,辯方不反對押後,惟要求若下次未能取得特首簽署,須按《逃犯條例》釋放文子星。 辯方:若下次耹訊未簽署應先放人 文子星及Limbu Enish早前獲撤控的案件,原指二人今年2月9日在尖沙嘴碧仙桃路劫去現金4.5453億日圓(約3265萬港元)。至於文子星另涉的處理贓物案,將於本月30日裁決。 控方昨代表印度政府表示,律政司日前下午收到印度政府的正式引渡申請及相關文件,要求法庭批准律政司,在辯方事務律師在場下,將3個載有相關文件的加密信封開封,及要求審訊押後3周以待特首簽署批准有關申請。辯方不反對有關申請,但表示會根據《逃犯條例》第10條3(c)項,要求若在下次聆訊時,尚未取得特首簽署的話,法庭應釋放文子星,又透露文子星在還押期間飽受痛苦。裁判官表示將於下月13日讓雙方就引用《逃犯條例》申請釋放文子星陳辭。 【案件編號:KCMP1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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