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去年4月在立法會門外與「珍惜群組」成員對罵和爭執,其間被指踢向對方成員劉必泉的腳,梁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昨受審。劉必泉供稱感覺到被梁踢中右腿,但辯方指出,醫療報告和警察拍下的照片亦印證劉聲稱被踢中的是左腿,質疑劉在庭上編故事。 庭上播放去年4月12日立法會門外的閉路電視錄影片段,可見被告梁國雄站立講話時,數名珍惜群組成員突然走向梁,梁背後亦隨即有數人走出,以一幅橫額隔開雙方,此時梁的右腿向前踢了一下,橫額被踢開。珍惜群組成員潘來有指出,他目擊劉必泉站在梁對面,梁踢開橫額及踢中劉。劉稱,他在剎那間感到梁踢中他的腿,即時喊「長毛(梁)踢我」。 表證成立 梁今自辯 辯方大律師郭憬憲指劉聲稱遭梁踢傷,但其實是他皮膚乾裂的傷口,又指劉在庭上編故事,明明他向警方和醫生稱被踢中左腿,昨卻在庭上改口稱右腿。劉又比劃他被踢中的右小腿,解釋他看醫生時沒有說明是右腿還是左腿,只是伸腿給醫生檢查。郭憬憲指劉說謊,劉反駁他何必說謊,郭即大聲駁斥「因為你蠢,連作古仔都作錯」,劉聞言笑稱不回應。 潘後來在盤問下承認,作供前曾與劉吃午飯,劉向他提及本案小部分案情,且在庭上弄錯左右腿之分,而潘亦在庭上兩度改口,稱「我係話梁國雄踢佢(劉)鴷k……啊……左腳!」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梁國雄今將出庭自辯。 【案件編號:ESCC88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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