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6歲男生前年在球場相遇一名9歲的小學學弟後,半年間兩度帶學弟返其住所和住所會所的男廁,要求對方為他手淫,其中一次更要求對方吞下精液。其後學弟向女同學聊電話時透露內情,被女同學的母親偷聽二人的對話,再向學校老師揭發事件。男生承認兩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昨被判入教導所。 另涉同類案件將應訊 案情指出,前年6月某日,當時14歲的被告帶學弟返回其位於將軍澳某私人屋苑的住所,聲稱要與學弟玩「蒙眼遊戲」,把學弟雙眼蒙上布條後,被告脫褲並要求學弟為他手淫,歷時約10分鐘,直至被告射精。半年後被告又重施故技,更要求對方「吞精」但遭拒絕。學弟其後向母親透露事件,但請求母親保持秘密。 據悉,被告現為學生,正就讀職訓局酒店及旅遊學院酒店管理課程。被告過去曾有與本案控罪相同的定罪紀錄,當時他於少年法庭被判處感化令。另外,被告有一宗同類的案件,將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案件編號:KTCC11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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