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不少家長以為安排子女上興趣班或讓其坐在一旁使用電子產品,便代表有給予子女自由遊戲的時間。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UNICEF)訪問1029名本地家長,發現大部分家長自稱其子女有自由遊戲時間,事實上有逾八成受訪者的子女的活動與真正的「自由遊戲」未必有關。專家強調安排不同興趣班等,並不等同子女享受到自由遊戲。 逾八成受訪者誤解自由遊戲 UNICEF在今年2月訪問1029名子女介乎0至8歲的本地父母,結果顯示雖然99%父母指自己子女有自由遊戲時間,惟調查同時發現不少父母對「自由遊戲」的理解有誤。在1019名表示子女有自由遊戲時間的受訪者當中,84%受訪者子女最常做的活動卻未必與自由遊戲有關,例如看電視或行商場;另有56%受訪者子女的遊戲涉及電子產品。此外,被問會否為子女安排活動,結果顯示子女年紀愈小,家長介入愈大,如597名子女為2歲或以下的家長當中,只有約四成半會按茪l女意願安排活動;而子女為6至8歲的家長,有65%稱會跟隨子女意願安排。 讓孩子主導遊戲種類玩法 世界幼兒教育聯會香港分會會長孔美琪解釋,自由遊戲的定義包括讓孩子主導玩遊戲的種類、玩法等,能更有效幫助訓練腦部發展。她指調查反映家長認為讓子女玩電子遊戲或安排興趣班,等於給予子女遊戲自由,但她解釋「電子遊戲是較單向式的活動,較少互動」,而相關興趣班須跟隨導師指令,過程較少涉及自我探索。 UNICEF總幹事劉玉燕建議家長,應每天給予子女約1小時自由遊戲時間,而非只聽從成人指令。 育有7歲兒子及5歲女兒的馮先生笑言,身邊朋友為子女安排不同興趣班,放工後又會忙於教功課等,但他每天最少讓兒子自行遊玩約1小時,指因兒子升上小一後,因學校功課較繁重,希望透過遊戲讓兒子可以放鬆,「不想他如此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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