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奧運港隊帆船隊前代表兼香港航海學校前助理校長陳玉華表示,類似的國際帆船比賽與其他船碰撞的意外不常見,因為帆船上的參加者都是專業航海家,大多數非首次參與環球航海比賽,即使更換隊員,也是部分新人及部分經驗隊員所組成,基本上都有經驗,他們在航海知識、技術和警覺等方面都非常高;當帆船進入本港海域,大會才會安排護航船帶領參賽帆船到達終點線。在港海域以外,全程比賽中都需要靠他們的航海技術和國際海上規則航行。 國際規定夜船燈光兩海里可見 陳玉華續指出,帆船上配有導航、雷達及衛星定位等儀器,可了解周圍的環境和航線,而晚上的海面非常漆黑,據國際海事規則,所有海上的船必須備有航行燈及用來識別身分的識別燈,燈光是用來提醒其他船有關該船的存在,一般而言,在一至兩海里的距離便可見到並識別出船的種類。至於今次事件是否漁船誤入賽道,還是大會措施安排失誤,他認為現時掌握的資訊有限,難有定論,有待相關部門調查。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因事發現場在本港海域以外,無法用本港法律追究,但每艘船都會在某個國家註冊,以今次案件為例,可按註冊國家法律追究責任,惟需經調查後才能決定誰人負上較大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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