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律政司2015年初獲高等法院批出許可,起訴佔旺案20名答辯人刑事藐視法庭,至案發後逾3年此案才正式審結,包括昨日判刑的16人。有一直站在鎂光燈以外的答辯人稱「坐不坐(牢)也沒有分別」,而案件進度一再拖延,對他們而言才是最大的磨折。 和富大埔前足球員、求情時為學生的蔡達誠昨被判囚1個月、緩刑1年及罰款1萬元。他早前求情說,非常熱愛足球運動的他曾參與香港超級聯賽,惟被捕後已沒有再參與訓練,其後更退出了球隊。他昨表示滿意刑期,但對「雙黃」(黃浩銘、黃之鋒)被判囚感到不開心,又指此案對其生活和心情有一定影響,但一直都以平常心面對。 羅冠聰議助憂判囚未求職 學聯前成員司徒子朗去年任職羅冠聰的議員助理,惟在本案開審前,羅冠聰剛被褫奪議員資格。司徒子朗昨表示,當時以為不久後會被判囚,故一直未能找工作,未料最終拖延至昨日才判刑,他說「坐唔坐(牢)都冇分別」,等待的時光才令他最感困擾。 選擇繼續抗辯、終被裁定罪成的社民連成員關兆宏、趙志深及陳寶瑩昨亦被判緩刑,關兆宏表示起初預計會被判囚3個月至半年,對於最終被判囚6星期、緩刑12個月感到意外,因未預料與黃浩銘等人的刑期「差咁遠」。趙志深及陳寶瑩則被判監兩個月、緩刑18個月及罰款1.5萬元。 早在開審前已認責的答辯人周蘊瑩、朱緯圇、蔡達誠及張啟康,法官認為他們沒有積極參與示威,所扮演角色有限,判處4人判監1個月、緩刑12個月。除周蘊瑩以外,3人另被罰款1萬元。 至於被裁定罪成的答辯人朱佩欣、郭陽煜、熊卓倫、馮啟禧和麥盈湘,陳官亦認為他們沒有積極參與示威,全部判囚6星期、緩刑12個月,除郭及麥外,其餘4人另被判罰款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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