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創科局在去年中推出創科生活基金,目的是鼓勵及資助利用創新意念及科技,令巿民生活更方便或照顧特殊社群需要的項目。局方表示現時有31宗申請,4宗獲評審委員會支持,涉及金額超過800萬元。惟有科技公司批評,基金申請過程限制甚多,未能達到鼓勵創科公司參與的目的。 限153 NGO及公共機構 列明要資金儲蓄 創科企業EVENTION策略顧問及香港無線科技商會委員王嘉屏,去年中曾參與基金的簡介會,得悉只有獲社會福利署資助的153家非政府機構可以參與;而公共機構名單內,卻包括港鐵、電視台、電力及巴士公司甚至馬會等大機構。王嘉屏表示,項目有列明參與機構要有一定的資金儲蓄,處於營運初期難有盈利的初創企業,便會被拒諸門外,令人質疑5億公帑未能惠及創科公司,違背「創科生活基金」之名,而只有大企業有資格參與亦令人聯想到利益輸送。 創科局:提議申請人伙拍合資格機構 政府表示截至2017年底,基金秘書處共接獲超過700個查詢及31宗申請,有4宗申請獲評審委員會支持,涉及金額超過800萬元。在已收到的申請中,由於部分是由私營企業提出,並不符合基金的申請資格,被秘書處退回。 創科局發言人稱,基金會提議申請人伙拍合資格機構,再次提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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