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涉嫌向非洲國家政府高層行賄的本港前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將於美國東部時間周一(8日)在紐約南區聯邦法院提訊,何志平的代表律師昨日向法院提交文件,提出人事擔保的保釋金額,由上次的100萬美元大增至1000萬美元(約7800萬港元),金額是上次的10倍,並表示何同意簽署文件接受全球引渡,換取在提訊後保釋。 何志平自去年11月18日在紐約被捕後,一直被美國司法部關押在紐約曼克頓下城的大都會懲教中心,他於去年12月1日曾申請保釋,但被當地法院以其潛逃風險高而拒絕,法院提及何在美國缺乏聯繫、沒有美國公民身分,以及財富足以抵償押上財產的5名擔保人等。 提出擔保金7800萬港元 代表何志平的辯方律師最新向法院提交62頁文件,包括8頁向主審法官Katherine Forrest發信,提出辯方願以更嚴苛的保釋條款,換取何毋須在正式審訊前繼續受拘留。另外,其律師提出的人事擔保金額,亦由上次100萬美元(約780萬港元)增至1000萬美元(約7800萬港元);當中涉及的現金擔保亦由上次25萬美元(約195萬港元),增加至200萬美元(約1560萬港元)。 此外,辯方首次提出,何志平準備簽署接受全球引渡的協議(global waiver of extradition),即同意就案中控罪回美國受審。辯方亦繼續提出讓何志平接受家居軟禁,以及戴上電子監察器接受美國司法部監察,直至正式審訊為止。辯方律師亦引述法庭數字,稱截至去年9月底的一年期內,1880名獲保釋等候正式審訊的被告中,僅13人缺席聆訊。 稱中港難藏身 「無處可逃」 另外,辯方律師在信中反駁何志平潛逃風險高的指稱,其中提到本港及內地皆非可行藏身的地點,形容何志平「無處可逃」。辯方律師續稱,何志平的事業及生活建基於其名聲,潛逃等同認罪,相信提高保釋金額後,何無足夠財富讓他自由進出各處;國際刑警亦會因應何潛逃而向他發出紅色通緝令。 指FIFA案外國人准保釋 辯方律師又列舉正在審理的國際足協(FIFA)貪污案,反駁何志平因與美國缺乏連繫而被拒保釋,指出FIFA案中18名被告大部分獲准保釋,而他們幾乎全部都是外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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