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列治文市府去年4月推出短租附例,並開始上門打擊非法短租,市府最新統計指出,從去年4月至10月的半年內,市府已關閉全市211間非法短租,高達255間短租被勒令改善。
雖然市府提出打擊短租的數字說明其努力,不過,卻有熟悉短租行業的人士說,確實也有華裔業主因為短租違規接獲1000元的罰單,但業主向市府申訴之後,罰單已獲取消,令人懷疑市府短租執法的力道是否足夠。
255間勒令改善
統計指出,去年4月市府勒令改善的短租數目有82間,到了10月累計已有255間。在上門檢查數目方面,4月有81間,10月累計已達283間。
至於被市府要求立即停止營運的短租,從去年4月的11間至10月已增至211間。
在「民宿」(Bed and Breakfast)方面,市府在去年10月清查時有3間違規,28間合乎所有規定,12間「民宿」新取得商業許可,現時全市共有40間有許可的「民宿」。
社區活躍人士斯塔查克(Kerry Starchuk)指出,雖然市府說已關閉211間非法短租,但她知道一些短租並非真正的關閉,而是先休息幾天,等到市府人員不再關切之後就重新出租,等於和市府在玩捉迷藏。
此外,斯塔查克還聽說,一些參與打擊短租的調查人員已經筋疲力盡,甚至有人離職,令市府調查短租問題的人力極為短缺。針對調查短租的人力是否減少,本報曾向列治文市府詢問,在截稿前未得到答覆。
列市於去年3月29日通過附例,完全禁止獨立屋或是柏文單位整間作短租,短租的定義是出租時間在30天或以下。
附例允許房屋部分作短租,依規定業主需要居住在單位內,將空出的房間作短租,短租客人一次最多可收容兩人。
根據規定,如果獨立屋短租客人超過兩人,則需要向市府申請「民宿」(Bed and Breakfast)的商業許可,有許可的「民宿」最多可以出租三個房間,每個房間最多居住兩人,同一地區的「民宿」之間距離至少是500公尺,而已有第二套間或是「車房屋」(coach house)的獨立屋,則不能申請「民宿」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