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金融機構在應用新科技時,需要了解是否滿足監管要求,或會產生哪些風險,故金管局去年推出「沙盒」,容許銀行在「盒內」測試新產品或服務,這些產品有可能與現有法規有所牴觸,但在「沙盒」的特定限制下可以免除法規局限。據悉,過去一年金管局收到22宗「沙盒」申請,有9宗已獲批准通過。不過業界一直反映「沙盒」存在缺陷,當局昨日宣布在今年底前推出「沙盒2.0」,增加3項功能。 新增功能包括,讓科技公司也可使用「沙盒」,毋須經過銀行,也可直接與監管機構溝通。另外,增設金融科技監管聊天室,讓「沙盒」使用者更早地、在新項目構思初期便可向監管當局查詢。最後是跨界別的合作,證監會和保監局會同時推出「沙盒」,處理跨越多過一個監管範疇的金融科技項目。 證監:不應視為避法規途徑 保監會指出,「沙盒」可讓保險公司以先導形式試行創新科技。但證監會強調,「沙盒」不應被視為用以規避法例及監管規定的途徑,如果認為在「沙盒」內營運的企業並非繼續持牌的適當人選,證監會也可撤銷其牌照。另一方面,為減低投資者的風險,在「沙盒」環境下,證監會對合資格企業所進行的監察將會較為嚴謹,可能會施加發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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