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對於熱血公民鄭松泰倒插國旗和區旗罪成罰款5000元,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判刑是「合適範圍之內、中間落墨」,倒插旗幟是「觀感上玷污」,涉侮辱成分,但不涉暴力因素,而倒插旗幟是意見表達,與實質塗污或焚燒有很大距離,不能以同一尺度量度。他說,難評論覆核判刑空間,但律政司近期不覆核前港大學生會長馮敬恩包圍校委案判刑,「幾符合大眾看法」。 當日就倒插旗幟一事報警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認為5000元罰款「似乎未能起到很好的警誡作用」,指過去曾有人因焚燒或塗污國旗被判入獄,鄭松泰今次是輕判。他形容,再華麗的託辭都不能成為侮辱國家、違反法律的藉口,強調言論和表達自由有其規限和邊界,如沒有限制,「只會引起混亂,對他人造成傷害,甚至損害國家安全和秩序」。 陳淑莊﹕裁決影響表態示威 本身是大律師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表示尊重法庭判決,但認為判決帶來「深遠影響」,影響將來議會內外政治表態和示威行動空間。她表示,這次法庭判決對侮辱國旗的詮釋,除行為上的損牷A亦包括非實體上的玷污,她對鄭松泰是否有意圖侮辱國旗有保留,由於是次判決容許非實體上玷污的可能,亦有可能未有全面考慮被告意圖,此案例將來或被放大,用作箝制示威行為和政治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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