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海關去年9月在旺角區藥房試買時,發現有藥房以包裝相似,但價格較低的貨品充當「喇叭牌正露丸」及「法國雙飛人藥水」,售貨員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昨被判罰款2萬元,判囚8個月,緩刑2年。 被告有前科 被告鄭永星(37歲)案發時為涉案藥房的售貨員,他被控應用虛假商品說明於貨品上。庭上透露,鄭在2011年曾干犯類似罪行。沒有律師代表的鄭昨求情稱以後不敢再犯,求法官「畀次機會」。裁判官判被告罰款2萬元,監禁8個月,緩刑2年。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監督關建強在庭外稱海關歡迎裁決,指本案是販賣仿冒藥物案件中判罰最嚴重的,認為法庭傳遞社會不容忍類似行為的信息。 與正露丸雙飛人包裝相似 根據案情,兩名海關關員喬裝顧客到旺角金輪大廈地下7號舖香港免稅藥業試買,一名關員用普通話稱要買一打喇叭牌正露丸。被告取出12盒印荂u日本強力正露丸」的藥丸,包裝與「喇叭牌正露丸」相似。關員又說要買一打法國雙飛人藥水,被告取出印有「Ricouas Peppermint Core」的藥水,包裝與正版「Ricqles Peppermint Cure」相似。關員多次詢問貨品是否就是喇叭牌正露丸及法國雙飛人藥水,被告都回答「是的,對,對」。關員付款後表明身分,拘捕被告。 另外,昨日另一宗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案件提堂。設計公司及董事涉於前年9月至去年1月期間,在裝修工程報價單內不明確地列出收費,令工程費由17萬變成70多萬,被控「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是該條例修訂以來,首宗檢控裝修業的案件。 設計公司董事否認違商品說明 被告明思設計集團有限公司及董事林沛泉(47歲)昨否認控罪。控方稱將傳召7名證人,包括驗樓師及測量師,辯方則會傳召2至3名證人。控罪指被告以不明確或含糊的方式向消費者提供裝修工程報價單內之附加裝修工程費用,因而導致消費者作出該項交易決定。案件押後至3月16日預審。 【案件編號:KTCC158/16, STCC47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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