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全國政協前委員劉夢熊被指於2013年初去信特首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以威嚇手段企圖令廉署中止調查其捲入的一宗案件,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控辯雙方昨結案陳辭,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裁決。控方質疑,若劉聲稱真金不怕洪爐火,何需要求終止廉署對他調查。辯方反駁,劉沒有於電郵及信件中要求梁振英運用其「超然」的權利,凌駕白終止案件的調查,沒妨礙司法公正的意圖,劉是為防止司法公正遭梁濫用為政治打壓的工具。 本月底裁決 主控官黎婉姬昨結案陳辭指出,被告劉夢熊(67歲)以透過聲稱與特首梁振英過往有關聯,以威脅的手法企圖令廉署終止調查其涉及的東方明珠案,不論目的或所採取的方法都屬非法。劉事後在東方明珠案中是否獲脫罪,則與本案無關。劉自辯時稱,撰寫涉案信件及電郵只為終止廉署對他的不合理調查,但控方認為,「根本調查就係調查,有咩合理不合理」。劉在涉案的信中聲稱「真金不怕洪爐火」,控方反問,若劉真的不怕,又何懼被調查? 「真金不怕洪爐火」 控方問何懼被查 控方認為,以劉與梁過往多年的交往,外人相信劉較他人知道更多關於梁不為人知的事,無論劉所言孰真孰假,也會有人相信劉所言是真的,故劉有條件做到其於信中所指,若廉署不馬上停止對他的「無理指控」,將公布「驚天內幕」,影響梁的聲譽。劉在信件及電郵中使用「引爆政治炸彈」、「同歸於盡」及「公布驚天內幕」等字眼,任何人見到都會覺得劉是在威脅梁及白。 控方指劉可做到影響梁聲譽 辯方資深大律師謝華淵反駁,即使劉的行為涉及威嚇等不合法性質,仍不足以將劉定罪,因法庭需考慮劉的行為是否有妨礙司法公正的傾向,一切需視乎個別案件而言。劉沒於電郵及信件中要求梁運用其「超然」的權利,凌駕白終止對東方明珠案的調查。劉沒要求白不依照機制行事,向有權終止調查案件的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撰寫假報告等。 控方指梁振英及白韞六有酌情權終止廉署調查案件,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是屬諮詢性質,梁隨時有權可以解散委員會。 辯方指劉沒妨司法傾向 辯方再反駁指出,控方的說法非常危險,若依照控方所言,香港社會將變成人治而非法治,梁及白可基於私人或秘密理由而叫停廉署的調查,違反人權及法治平等精神。辯方認為,由於梁及白根本沒權終止廉署對調查案件,即使劉確曾使用不合法手段威脅兩人,也不能達到控方聲稱終止調查劉另涉案件的目的,故控方未能證明劉有妨礙司法公正的傾向。 【案件編號:DCCC 8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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