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昨日的鉛水聆訊首次披露涉事4間承建商向房委會提交的內部調查報告。4承建商均指對使用含鉛焊料不知情,辯稱或與二判、工人買錯焊料、送錯貨,甚至或與空氣含鉛有關。調查委員會主席陳慶偉法官又質疑房委會,過去10多年為何無將喉管、閘掣等供水配件列入必須在地盤內核對的物料名單內,反而廁紙架要當面核對,「換句話講我偷鷘你都唔知啦!」
房署副署長馮宜萱昨繼續作供,代表調查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展示4間承建商的調查報告。最先發現鉛水的啟晴h,其承建商中國建築稱,喉管工程二判何標記呈交予房署的物料清單,符合合約要求,職員曾目測檢查焊料無發現異常,推測事故是二判或工人焊接時背茪井堥洏庣H規焊料,但無證據顯示是誰使用。
房署:承建商須負合約責任
有利建築則指接駁喉管的焊料在運往地盤後已拆除招紙,「包好晒、切到散晒先運落去」,地盤員工難檢查焊料是否與房署批准的相符。瑞安及保華亦分別以多項理由辯稱不知情,並推測有不同原因(見圖)。
石永泰遂詢問馮宜萱,由三判買料的做法是否常見,及是否知悉地盤使用焊料是「包好切散」,馮稱業界一般容許三判買料,但承建商須承擔合約責任,又指事前未聽過切好焊料使用。石再詢問馮是否同意該做法是「缺口」,馮稱要整個建造程序嚴格規管才能避免問題,但亦認同若地盤有檢查焊料會較好。
2001年提外國鉛水案例 房署與會
石永泰又提到,政府於2000年成立食水品質顧問委員會,成員包括房署代表,2001年委員會討論歐美曾發生焊料含鉛導致食水問題,當年與會的是時任助理署長黃比,詢問房署2002年決定在公屋轉用銅喉時,是否留意到這個情G。馮稱首次看到該文件,認為文件側重物業管理而非食水衛生,加上署方當年對食水含鉛問題無意識,故無察覺。
林德深稱改料申報 工程師說不用
石永泰昨又展示啟晴h水喉匠林德深回答水務署調查的口供,林稱因事隔數年,未能確認啟晴h及葵聯h的水喉配件,是否依照水務署申報表格規定。他又稱,該兩h興建時曾就更改水喉配件,向駐地盤屋宇裝備工程師提出向水務署申報,但當時對方稱「交由房署及水署相關人員溝通即可,毋須申報」。馮宜萱回應指做法「匪夷所思」,認為房署不會有同事要求林不要做某些工作。代表房委會的律師殷志明其後稱,相信該工程師是由承建商聘請,並非房署人員。
陳慶偉則質疑,「房委會作為大業主,使咁多錢去建公屋,係咪唔多唔少都要關心一下?」他稱,房署過去10多年都無將供水系統配件列入須在地盤內核對的物料名單內,反而排污部件及廁紙架要當場核對,對此感到奇怪,又詢問是否因為已有水務設施條例監督,故房署就毋須在地盤內檢驗,馮宜萱回應時一度語塞,其後稱「簡單讔罹O個情G都會出現」,重申房署按風險抽查,「但無任何端倪或線索下,就未必察覺到有這個風險」。
另外,政府昨公布最新一批379名受鉛水影響市民的驗血結果,當中一名就讀中華基督教會元朗堂朗屏h真光幼稚園的學童血鉛水平略高,每100毫升含鉛5.72微克,顯示有潛在健康風險,衛生署及醫管局將再跟進。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