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孕婦為幫孩子取得美國籍,涉隱匿懷孕周期搭華航班機赴美並在機上產子。朝野立委昨天同聲譴責此行為,交通部長陳建宇表示,類似狀況並沒有處分機制,但這屬於民事商業行為,若涉及損害賠償可依法求償,且為遏止再發生類似行為,會請華航研擬對該名婦女求償。 陳建宇表示,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規定,懷孕32周至36周搭機要取得適航證明,超過36周就不能搭機。航空公司對懷孕旅客都會查詢,但有些客人不會告知,這種行為絕不鼓勵,會請華航考慮追償。 立委批此風不可長 一名簡姓孕婦於7日,搭乘飛往美國洛杉磯華航CI-008班機,飛行約6小時,簡婦羊水破裂緊急在半空中產女,班機也因此轉降於安克拉至機場。事後遭網友爆料,簡婦刻意著寬鬆衣物隱瞞懷孕一事。 國民黨立委羅淑蕾認為,交通部是華航最大股東,交通部的錢就是全民的納稅錢,婦人一己之私幫小孩拿美國護照,要全民埋單,太不合理,這筆錢應由華航向婦人求償。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指出,機上產女「此風不可長!」,事發後華航還企圖將此事美化成溫馨小故事,上了美國報紙,根本丟臉丟到國外去;她要求交通部要向該孕婦求償,並調查機場安檢人員是否有失職,怎麼可能沒察覺該女已懷孕36周。 華航表示,機上旅客因病轉降所增加的費用,例如油料、起降費、地面費、人員加班費等相關費用,都涵蓋於保險理賠範圍,費用部分則由保險公司精算當中。不過,航空業者估算,相關費用上百萬元跑不掉。 華航還說,轉降等衍生的費用,會建議保險公司代位求償;其他旅客若因而延誤行程所衍生的費用,可自行向當事人提告求償,但目前並未接獲旅客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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