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不少公務員合作社樓宇分佈港島昂貴住宅地段,例如薄扶林、北角寶馬山及太古等。但據悉,政府政策優先提供資助房屋,房協會將收購回來的公務員樓,改建為居屋出售,暫不考慮興建私樓。另外,一些項目細小的合作社樓,由於重建「無錢賺」,恐重建無期。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立法會議員謝偉銓認為,分散不同地區的合作社,重建潛力不同,不應強制所有樓重建居屋,否則會出現居屋在跑馬地或寶馬山,未必適合。 「無錢賺」地點恐重建無期 謝偉銓於2013年曾審視多幢公務員樓,發現只有部分具潛力重建,如西灣河近太古、北角七姊妹道、長沙灣保安道等,具地盤面積大,提供單位多的特點,認為政府應積極研究重建方案,較填海及發展岩洞更具經濟效益。 對於政府建議由房協推行重建先導計劃,謝偉銓認為,推行計劃初期可挑選上述具潛力的樓宇重建,長遠應一併考慮多幢重建價值不高的樓宇,若財政可「拉上補下」,又符合集齊100%業權等條件,仍應考慮啟動重建計劃,以滿足居民需求。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表示,重建計劃本身門檻太高,對於有公務員樓可以納入先導計劃不表樂觀。他又認為重建公務員樓應由市區重建局負責,指現時市建局重建舊樓並非樓齡最高優先,即使加入公務員樓,亦沒有打尖問題,而市建局亦毋須堅持以「不虧蝕」的原則,認為會有更多樓宇被納入重建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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