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失修殘破的公務員合作社舊樓,重建計劃僵持多年終露曙光。發展局表示,房協同意明年初推出先導計劃,代合資格的公務員樓業主向政府繳付餘下尚欠的三分之二地價,另以高市價一成的樓價收購單位。由於房協要避免虧蝕,只會重建有財務效益的項目,政府估算全港僅85個地盤合資格,不足全港合作社項目一半,房協重建後須用作興建居屋,共可較原來樓宇多建4000個單位。
額外提供多4000居屋單位
不過,居民和多名立法會議員指計劃含「三辣」條件,包括業主要集齊所有業權、地盤面積至少1萬平方呎,以及不會虧蝕,才能重建,促放寬申請條件(見另稿)。
全港現有238個在上世紀50至80年代成立的公務員合作社,當中173個已解散但未重建,涉共178個合作社地盤。發展局昨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指由於部分公務員樓欠升降機等基本設施,且樓齡高,房協明年初將推出先導計劃介入重建,為期5至6年。
根據房協的講思,業主須自行申請參與重建,並要齊所有業權,地盤面積至少1萬平方呎。相比新計劃要求全數業主參與,現在市建局需求主導計劃只需至少八成業主同意便能申請,發展局發言人否認新計劃門檻太高,指「公務員樓是房屋福利,不能因個別業主想賣樓套現便全幢重建,過往11個已重建的公務員樓亦毋須強拍」。
避虧蝕 178地盤合資格不足半
另外,房協要避免虧蝕,有權決定最終落實重建的地盤選址。發展局估計,178個合作社地盤中,只有85個地盤重建較有效益,並可不用虧蝕,全數重建後可較現時樓宇最多獲約247萬平方呎額外樓面,多建4000個約540呎的居屋單位。發展局稱,85個有重建潛質的地盤分佈深水鶠B九龍城及東區,重建後樓面面積較現有高至少2倍。發言人明言,部分細小公務員樓,地盤面積多為2100至5300平方呎,只能與毗鄰數個合作社共同申請才符合條件,否則「若地盤面積太小,只能建單幢樓」。
議員批含「三辣」條件促放寬
英殖政府上世紀以三分之一優惠地價向合作社批地建屋,令部分業主因補地價太貴而難以轉售。當局發言人指減免地價是偏離政策,但若公務員樓獲批重建,將獲房協繳付尚欠政府的三分之二地價,甚至高市價一成收購,足夠業主以綠表身分購買房協二手居屋,並獲豁免入息審查,「二手居屋實用面積多為300至600呎,較部分公務員樓面積近千呎細,但公務員樓欠基本設施」。
立法會議員蔣麗芸認為應放寬計劃要求,指部分業主年老,不欲搬遷,難以集齊全數業權,反而若大多業主願意重建,房協應考慮,否則公務員樓永遠無法發展。另一議員麥美娟指房協以市價收購,又須為業主補地價,擔心最終因項目虧蝕而不推行,業主願望落空。